六大制度保障下的风险规避
一、执委会总负责制:
执委会总负责制指窗口计划的所有运行事宜由执委会统一集中管理。任何与窗口计划相关的宣传、交流活动、募捐活动、特殊事项管理都必须接受执委会直接管理或授权。此制度在目前窗口计划规模迅速扩大的情况下,最大程度的保障窗口计划的正常运行及风险管理。
二、年度现场考察制:
年度现场考察制指执委会每年度都会召集志愿者进行受资助地区的现场考察,以现场观察情况判断计划的运行状况、资金使用状况,发现和解决受资助家庭和资助人的相关问题。为计划的稳定发展提供第一手材料及信息。
三、资助人保荐制:
资助人保荐制指所有未来参与窗口计划的人士都必须由已参加本计划的人员推荐。虽然该制度会限制计划的发展速度,但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参与人员的个人信誉,便于执委会的沟通交流,便于资助人之间互相交流经验。新加入的人员也可以籍此对窗口计划有更完整的理解。
四、立项募捐制:
立项捐款指窗口计划所筹措的资金都必须有特定的对应项目,目前不接受公共基金或是运营资金捐款。所有项目运行费用,如通讯费、资料费、考察费用等目前均由执委会成员承担。因此窗口计划仅在具体项目执行之时才会有资金募集行为。执委会以此执行资金控制,也避免发生以窗口计划的名义募集资金的个人或不法行为。
五、目标导向及项目细分制:
目标导向及项目细分指执委会对于每一项开展的活动都必须指出明确的可度量的实际目标;而项目细分指执委会在进行项目规划时一个活动只能有一个主要目标,不同的主要目标必须由不同的项目执行。例如:资助贫困儿童就学和向贫困儿童提供课外书籍必须分为两个不同的项目实施,对于每个项目都必须制定年度的发展目标,如资助人数和资助图书数量等。
六、官方监督及当地联络人制度:
官方监督及当地联络人制度指窗口计划在目标受助区的行动都将同当地政府或教育主管机构及学校进行沟通,接受当地部门及学校的监督协助;窗口计划同时亦会从受助区选择民间人士担任当地联络人,接受民间渠道对项目的监督及协助。保障当地政府及民间的及时沟通及合理协助是保障窗口计划获得成功的必要条件。
